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08 10:32:4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本系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本系党政工作协调配合和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威廉希尔足球官网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结合本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系党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党政联席会议)是本系管理决策的最高形式,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党政协调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促进专业知识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系党政班子成员要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勇于负责,防止推诿和扯皮。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中层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党建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干部日常考核、系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工作、班子民主生活会、系工作汇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班子和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

 

 议题确定与范围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系党政班子成员提出,经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基本同意并进行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后确定。会议要严格按照议题进行,无重大情况不临时动议增减议题。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形成文字材料并提前印发与会人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如涉及重大问题,要提供有关论证与调研材料、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或建议等。

第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包括: 

(一)应由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先研究的事项

1.贯彻落实学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方案和具体措施。

2.本系办学方向、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大事项。

3.本系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风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

4.本系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教师引进、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特别需要政治把关的事项。

5.本系上报学院以及院级以上各类代表人推荐名单和各类先进个人先进单位推荐名单事项。

6.本系年度经费预算、设备采购、图书资料采购、办学资源大规模调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切块经费使用、绩效考核与分配方案等事项。

7. 本系教职员工年度考核评定结果与奖惩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申报、国内外进修的建议意见等事项。

8. 其他有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由系行政或党政班子成员直接提交的事项

9. 本系教学改革、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教学管理工作事项。

10.本系行政向学院提出的重要请示和报告、按规定需向学院备案的重大事项、政务公开工作中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11.本系内设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岗位设置等事项。

12.本系上报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与监督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学科专业负责人等推荐人选。

13.本系对外交流与合作,向社会提供技术、信息、专业知识、解决方案等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的事项。

14.本系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决策,安全稳定措施与方案等事项。

15.本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辅导员管理工作等事项。

16.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会议的组织

第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共同召集。根据议题内容,党政联席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分别主持,也可经书记、主任协商决定由二者之一全程主持。

第九条  凡研究第七条中第1、3、5、8、15款包含的事项,由系党总支书记主持。凡研究第七条中第2、4、9、10、11、12、13款包含的事项,由系主任主持。

除上述明确列出主持人的事项外,其他未明确的第6、7、14、16款包含的事项,按照党政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需要,由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主持人。如系党总支书记、主任不能确定,由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共同报请组织部确定。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由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含党总支委员)参加。党总支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工会小组长、教工党支部书记等可列席会议,也可以根据会议内容由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召开两次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会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党政正职有一人不能参会或达不到规定人数时,不能举行正式会议。

 议事程序和纪律

第十三条  系党政负责人在会前要充分听取对方意见,必要时要与班子成员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要逐项研究、充分讨论。会议议题由相关负责人作简要汇报并提出初步意见,参会成员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列席人员可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第十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或举手形式,涉及制度建设、特定人利益的表决应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决议。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可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论证、完善材料、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如情况紧急可报请学院党委、行政及时批复。

第十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均应如实记录。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并以会议纪要或其他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重要议题的决议,应报送分管和联系本系的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属于会议议事范围、因情况紧急而不能上会研究的事项和问题,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可与其他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必要时请示学院领导,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决定人应在做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说明事由、过程、结果并提请认可,全过程应记录备案

第十八条  党政联席会议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到会,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系党政负责人请假并获批准。

第十九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内容凡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的问题时,本人须主动回避。

第二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在形成决议并正式执行之前,与会人员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研究的涉密事项和研究过程,对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执行督办

第二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要根据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明确办理时限,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善于协调,勇于担当,防止推诿和扯皮,确保落实到位。

第二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参会成员均须严格执行。允许个人保留不同意见或向学院党委、行政反映,但不得在会议之外发表与决策不同的意见。全系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执行会议决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暂缓、暂停执行或变更决议,会议主持人决定并通知相关人员,如变更决议,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1.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按原决议执行;

2.因意外事件、不可抗力不能执行或执行将发生不利后果的;

3.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学院制度发生变更且溯及既往,导致决定的决策依据已不存在的

  党政负责人要做好指导、协调,系党总支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各自职责负责会议决议、决定的督办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书记、主任和党政联席会议报告。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还要向系党总部委员会报告。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8年9月17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党总支、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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